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安政发〔2006〕1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巩固基层政权,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和县人大审议通过,依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对我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予以调整。现将调整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撤并栗林乡和梅城镇,设立新的梅城镇。以原栗林乡和梅城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梅城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梅城镇辖4个居委会、81个建制村,总面积279.00平方公里,总人口7.80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梅城(原梅城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撤并东山乡、新桥建镇试验区和大福镇,设立新的大福镇。以原东山乡、新桥建设镇试验区和大福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大福镇的行政区域,新的大福镇辖3个居委会、110个建制村,总面积320.00平方公里,总人口8.50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大福坪(原大福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撤并苍场乡和马路镇,设立新的马路镇。以原苍场乡和马路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马路镇的行政区域,新的马路镇辖5个居委会、61个建制村,总面积391.00平方公里,总人口4.20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马路口(原马路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撤并木子乡、杨林乡和东坪镇,设立新的东坪镇。以原木子乡、杨林乡和东坪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东坪镇的行政区域,新的东坪镇辖11个居委会、92个建制村,总面积450.00平方公里,总人口13.60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东坪(原东坪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撤并洞市乡和江南镇,设立新的江南镇。以原洞市乡、江南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江南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江南镇辖4个居委会、85个建制村,总面积288.00平方公里,总人口5.30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江南(原江南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高明乡、清塘铺镇、乐安镇、仙溪镇、长塘镇、羊角塘镇、小淹镇、柘溪镇、奎溪镇、烟溪镇、渠江镇、平口镇、冷市镇、滔溪镇、田庄乡、龙塘乡、古楼乡、南金乡维持行政区划现状不变。 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辖18个镇、5个乡。 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县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后续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完善乡镇合并后的群众服务体系,合理安置好人员和处理好债权债务;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乡镇撤并后不反弹,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确保新设立的乡镇迅速有序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