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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化网
6月11日上午8时,由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分局组成的“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小组,对东坪城区和梅城镇区6个集贸市场、15家野生动物经营场所、58家宾馆酒楼等餐饮店铺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活体青蛙90斤、刺腹蛙10斤、蛇105斤,死体猪獾1只,果子狸肉制品5斤,豹猫、小麂皮各1张。至此,安化“飞鹰行动”进入全面整治阶段。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个别地方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加工、吃食野生动物等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威胁着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同时也损害我县对外形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我县从5月15日至6月30日,组织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代号“飞鹰行动”。
这次行动,由县林业局副局长何国强、县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胡智慧分别任正副指挥长。整治重点:一是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严重地区;二是驯养繁殖场、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农贸市场、窝点、宾馆、饭店、餐馆、酒楼、农贸市场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三是车站、港口、码头等重要部位,野生动物及期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严厉打击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经营含天然麝香、豹骨、熊胆成分等应当标识而未经标识的产品等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汽车、轮船、火车、邮寄等流通渠道,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以邮寄、随身携带、行李夹带、瞒报通关、绕关走私等方式,非法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维护我县国土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6月11日的集中执法行动,是安化“飞鹰行动”继摸底排查后开展的一次统一行动。对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执法主体单位积极参与,共出动执法人员37人,出动执法车辆8台,散发宣传单(卡片)500余份。依法没收的野生动物,其活体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分别在木子、梅城等地全部放生,死体全部销毁。这次活动,在东坪和梅城地区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在全县进一步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逐步树立起正确的生态观念,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慎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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